本文摘要: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的通报 编者按:近期,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展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的通报》(并办发〔2010〕39号),要求正式成立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2010年自学周活动领导组,负责管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拒绝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有所不同群体的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学教育活动。
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的通报 编者按:近期,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展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的通报》(并办发〔2010〕39号),要求正式成立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2010年自学周活动领导组,负责管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拒绝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有所不同群体的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学教育活动。太原市的这一作法,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行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的通报》精神,举行好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具备一定的糅合意义。
现将该《通报》刊登如下,可供各地参照。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的通报并办发〔2010〕3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报送(工委),市直各委、局、筹办,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行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的通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立学习型城市的实行意见》(所发〔2008〕18号)精神,更进一步推展全民终生自学,创立学习型城市,在总结历届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将于10月下旬举行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宣传创立学习型城市的理念,引领市民竖立终生自学思想,有效地推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社区联合参予全民终生自学,构成较好的自学氛围,营造文明、人与自然、身体健康的社会环境,前进学习型城市创立工作。 二、活动的组织 为确保2010年全民终生自学活动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正式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清为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承继、市教育局局长马兆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德东、市文明办主任崔燕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2010年自学周活动领导组,负责管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设于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于振龙兼任。 三、活动时间 2010 年10月24日30日。10月24日上午举办全市创立学习型城市表彰大会暨2010 年自学周启动仪式;10月25日,各县(市、区)举办2010年自学周启动仪式。
四、活动内容 今年自学周主题是:推展全民自学让生活更为幸福。环绕创立学习型城市,积极开展各类学习型的组织创立和政策法规、文明礼仪、人文历史、旅游民俗、书法绘画、音乐体育、科普知识、生活百科、医药保健、动植水土保持、职业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讲座、报告会。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有所不同群体的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学教育活动,展出终生自学的成果,非常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世界。 五、活动拒绝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创立学习型城市的实行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拒绝,融合业务范围及分工决定,具体职责,实施责任,引人注目地方、行业、单位特色,的组织好自学周活动。
1、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正式成立领导机构,制订活动工作方案,开会动员会,办好宣传发动的组织工作,动员决定好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的2010年自学周工作,负责管理所属单位自学周活动方案的汇总并编印稿本。 2、市直机关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更进一步积极开展创立学习型机关,做到学习型公务员活动的通报》(并人放〔2006〕44号)拒绝,以提升职工素质和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首度积极开展创立学习型机关(单位)活动,营造较好的自学氛围,办好本单位的2010年自学周活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总市直机关的活动方案。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汇总直属事业单位的活动方案。
3、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九部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立学习型企业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创立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并将活动的精彩内容展出在活动周期间。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要决定好企业参与自学周的明确事宜。 4、省城高等教育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晋教成〔2006〕7号文件的拒绝,大力参与太原市2010年自学周活动;市属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各级社区学校、市民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关于学校社区对话积极开展全民终生自学活动的拒绝,作好2010年自学周活动。
尤其是民办培训学校要按照并教高成字〔2009〕5号文件的拒绝,同所属街道、社区签订协议,正式成立社区教育机构,制订自学活动计划,定期对外开放,作好各类公益培训活动。 5、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力的组织积极开展2010年自学周活动。
6、各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青年宫、少年宫、体育场馆等场所在自学周期间要向市民免费对外开放,为全市市民获取自学机会和场所,提升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街道(乡、镇)、学习型县(市、区)创立水平。 7、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因应2010年自学周活动,作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学习型城市创立成果、经验以及活动中辈出的先进设备单位和先进个人。
《太原日报》要修筑两期专版、《太原晚报》要修筑七期专栏、太原电视台新闻对话栏目要播出一期专题节目、太原教育电视台要每天对自学周展开报导并播映大讲堂专题节目,希望营造全民终生自学的氛围。 8、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严肃作好活动的的组织决定工作。一是要制订活动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9月1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自学周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板报、摘要等形式普遍宣传学习型城市创立和全民终生自学理念。
三是作好2008年以来各类创立学习型的组织和个人的先进设备(样板)甄选、上报工作;受表彰的各类创立学习型先进设备(样板)的组织要制作展板,统一在自学周启动仪式上展开展出。四是在开展活动时要尤其注目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强化他们的自学信心,提升他们的低收入能力和生活质量。五是将活动积极开展情况,尤其是展现出引人注目的单位和典型事例及时汇总请示市自学周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六是在自学周完结后,要严肃作好总结请示工作。
自学周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全面汇总2010年自学周积极开展情况并通过摘要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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